交通部說明,計畫總經費456.49億元,中央負擔238.42億元,桃園市政府負擔218.07億元。行政院已核示經費分擔原則,計畫經費較可行性研究經費增加260.9億元,其中輕軌系統改為中運量系統增加81.21億元、部分高架路段改地下化增加111.78億元及物價調整增加67.91億元,原則同意納入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攤。
交通部指出,計畫後續辦理事項,包括本路線地下化工程採潛盾工法興建,由於國內潛盾廠商之量能,請桃園市政府應注意營造相關市場之胃納量,避免類似工程案件同時提出導致招標案流標之狀況;另桃園市境內刻正進行或規劃中之軌道建設眾多,請桃園市政府應妥善規劃分配各年度所需經費,並足額編列預算,以確保工程如期如質推動;請桃園市政府應積極培養本路線公共運輸運量,俾利捷運通車營運;至於2端點站分別將銜接桃園綠線捷運、台鐵桃園站及臺北捷運迴龍站等處,其相關轉乘設施及導引標誌,請桃園市政府應妥善規劃安排,以確保轉乘明確性及便利性。
根據中央社報導,桃園市府日前表示,行政院核定後就可以立即展開實質建設作業,目標要在核定後8年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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