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0年行政院衛生署所公告的「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明定門診為新台幣0至150元、急診為新台幣0至300元;若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要高於參考範圍,需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備查。
而衛福部在昨日發出公文,宣布停止適用掛號費參考範圍,意味著各醫療院所可自行回歸市場機制、調整掛號費用,不再需要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同意。
衛福部長薛瑞元下午受訪時強調,掛號費本來就定位為行政費用,不屬於醫療費用,因此掛號費並沒有法源依據做限制。因此醫療院所可自行調整掛號費,但細項必須向民眾清楚揭露。但薛瑞元指出,醫療院所不能有聯合調整價格行為,否則公平會將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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