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海運聲明,針對今(25)日某股東控告本公司董事一事,長榮海運一向注重公司治理與股東權益,本公司暨子公司舉凡重大資產取得與處分,均依據本公司暨子公司資產取得或處分處理程序辦理,除取得業界具公信力之專家出具資產價值評估報告外,另委請獨立公正會計師,針對各案交易價格出具合理性意見書。
長榮海運強調,所有資產取得與處分案,均經公司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核議通過,並依主管機關規定發佈公告、重訊與辦理重大訊息記者會等事宜,相關程序皆遵循法規,且各該資產之取得,亦為公司長遠發展所需,絕無任何違法情事,該股東之指控「完全與事實不符」。
另外針對該名股東主張,「巴拿馬長榮國際(EIS)」常任董事長為大房次子張國明一事,長榮海運表示,自2016年張榮發先生逝世後,4位遺囑執行人「一致同意」指定由張國華先生擔任Permanent President (常任董事長)職位至今。且巴拿馬當地政府機關所登記之常任董事長也是張國華,「並無疑義」;該名股東主張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的Permanent President,「常任董事長」應為張國煒先生或張國明先生,此為毫無法律根據之「錯誤事實」。
長榮海運重申,該公司一向尊重所有股東的意見,董事會及經營團隊也會站在公司永續經營的角度,繼續努力為股東爭取最好的權益,基於營運所需之任何決策皆禁得起檢驗;若「有心人士」操作,或「唆使他人」做出影響公司營運的行為,對長榮海運聲譽造成傷害時,將採取必要措施,以捍衛公司清白!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內容僅供參考,投資人於決策時應審慎評估風險,並就投資結果自行負責。
更多新聞: 快新聞/長榮海運「長輝輪」與中國散裝船碰撞急救12人 運安會證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