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士往前騎,突然間一名打赤膊的阿北拿著刀走出來喝斥。
持刀嫌犯vs.機車騎士:「你走的這條路我開的。」
有沒有搞錯啊?馬路這麼大條,鋪柏油路地上還寫慢字,明顯大家都可以走,這個阿北竟然說路是他開的,而且光天化日還拿刀嚇人,騎士把行車紀錄po網,提醒民眾小心。
警方查出,事發地點就在淡水學府路102巷,25號上午十點多,阿北赤裸上身手上拿著疑似除草用的鐮刀揮舞,儘管沒有傷人,但公然亮刀已經觸犯恐嚇公眾罪嫌。
淡水分局偵查隊副隊長顏嘉潁:「本分局於25日21時許網路巡查,發現一名男子持刀揮舞恐嚇路過民眾,立即派員前往查處,經查影片中男子為本轄治安顧慮人口,本分局依恐嚇(公眾)罪嫌查緝到案。」
警方依恐嚇公眾罪法辦嫌犯(圖/警方提供)
警方一天內破案,隔天清晨就找到嫌犯,還在倉庫找到涉案刀械,人贓俱獲,59歲張姓男子有多項前科,這回持刀嗆路人路是他開的,都什麼時代了,難道還有人要坐地稱王,收過路錢嗎?這下落網,又留下一筆犯罪紀錄!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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