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群媒體流傳,「電價調漲11%,自4月1日起,電費分三段式,7時至13時是平常的5倍,13時至15時是平常10倍,15時至隔天7時是平常的價格,呼籲民眾如果要開冷氣、洗衣服必須要留意時間」的文字版及圖片版。
針對假消息,台電鄭重澄清,一般住家電費是依「用電量」計費,用多少電,適用不同級距計費,與用電時段無關,如果沒有申請改用時間電價是不會以用電時段計費。此外,即使選用「時間電價」的用戶,各時段電價費率的價格差距也不會如網路謠言所稱5倍、10倍這麼大,以住家可選用的簡易型時間電價為例,尖離峰價差最大僅約3.5倍,且謠言所指的用電時段也並非現行時間電價時段。
台電公布對於月用電量在330度以下的住宅、700度以下的小商店,電費將調高3%。(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最新調價方案在民生用電方面,對於月用電量在330度以下的住宅、700度以下的小商店,電費將調高3%;月用電量在331度~700度的住宅、701~1500度以下的小商家;電費將調高5%;而月用電量在701度~1000度的住宅、1501~3000度的小商家,電費將增加7%;月用電量超過1000度的住宅、3001度以上小商家,電費將上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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