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泰源監獄打錯分數!4假釋犯被縱放 矯正署撤銷假釋、輔導員送辦
泰源監獄核予4名受刑人錯誤分數,使其能假釋出監。(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泰源監獄1名李姓輔導員辦理受刑人累進處遇核分作業時涉有不法情事,核予4名受刑人錯誤分數,使其能假釋出監。對此,法務部矯正署今(2)日晚間表示,已撤銷吳員假釋許可,由地檢署通知到案執行。此外,也分別核予李員記過2次及時任主管申誡2次,亦已將全案資料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追究刑事不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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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地方檢察署今日表示,今年1月間接獲檢舉,指稱前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現為法務部矯正署泰源監獄)李姓輔導員,於辦理受刑人累進處遇核分作業時涉有不法情事,致使特定受刑人通過假釋審查乙案,業經本署分案偵辦,檢察官收案後即向泰源監獄調取相關資料,以分析及釐清全案是否涉及人謀不臧,目前仍積極調查中。

對此,法務部矯正署透過新聞稿指出,有關泰源監獄受刑人陳報假釋資料涉有疑義一案,矯正署獲悉旨案後,研判所犯違失重大恐涉刑責,即通報法務部及廉政單位,並奉法務部長蔡清祥指示偕同政風人員徹查泰源監獄涉案人員,發現1名李姓輔導員自2020年11月至2023年1月任職期間,未按累進處遇核分規範,核予報載吳姓受刑人錯誤分數,使其未符假釋要件,卻仍假釋出監,本署已撤銷吳員假釋許可,由地檢署通知到案執行。

矯正署表示,為求慎重,經本署全面清查李員承辦所有假釋案件,除吳員,尚有3名受刑人分數錯誤,其中2名已撤銷假釋回監執行,並修正分數及縮刑日數,第3名雖因作業分數登載錯誤,但綜合其他評量項目,仍符合假釋要件,出監時執行率已逾9成,目前已完成保護管束服刑期滿。

矯正署指出,該監業於今年3月20日召開考績委員會分別核予李員記過2次及時任主管申誡2次,並陳報本署從嚴審議中;另已調整李員勤務,不許再辦理假釋業務,亦已將全案資料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追究刑事不法責任。

矯正署也說,對於此次事件矯正署深自檢討,並提出4項策進作為。第一,責令各矯正機關落實受刑人累進處遇考評作業流程,組成審查小組複查每位受刑人分數,強化考評精確性;第二,資訊作業系統建立複核機制,由審查小組成員分別輸入受刑人各面向分數,避免指定單一承辦人員負責,致連環疏失。

第三,視各矯正機關每月假釋陳報人數,延長足夠之審核作業時間,使各機關能充分確認陳報資料之正確性;第四,強化全國教化人員教育訓練,提升訓練密度,精進累進處遇考評與假釋陳報之專業職能。

矯正署期盼,透過以上措施,強化累進處遇考核及假釋陳報程序,避免錯誤情事再度發生,使每位受刑人在監接受專業之教化處遇後,透過公平、正確之考評,進而陳報假釋,運用假釋之後門政策,協助受刑人重新返回家庭,輔以執行保護管束逐漸適應正常生活,俾利成功復歸社會。

新北地方檢察署則指出,接獲通知後,即指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派員至吳某住處送達撤銷原許可假釋處分及執行傳票,但未遇吳某致無法送達。承辦檢察官審酌被告所犯為殺人重罪、刑期為無期徒刑,且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遂簽發拘票交警方執行,警方於今日下午拘獲吳某後解送本署,吳某不服向台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提審,業經該院駁回,本署將依法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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