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大地震,造成花蓮兩棟大樓傾斜必須拆除,另外還有多處房子結構受損被列為危樓。事件產生後,許多民眾疑惑「若房子在地震中被震垮了,還要繼續繳房貸嗎?」對此,不動產律師林明忠表示,能否解除契約,關鍵在於是否已經交屋,依照《民法》第373條規定,若還沒交屋,即使簽了約,房屋受損仍由賣方承擔。但賣方若已經把房子交給買方了,才發生地震導致傾斜或損毀,就要由買方承擔。
房子被震垮,但房屋貸款是購屋者,跟銀行之間的借款關係,因此還是要繼續繳。(圖/民視新聞)而至於房子被震垮,房屋貸款是否還要繼續繳,林律師指出,因為房貸只是購屋者跟銀行之間的借款關係,房子只是擔保品,所以還是要繼續付,但通常為了避免此事發生,還會去加購保險地震險、火險等,倘若都沒有,那就可能會變成房子被震垮,每個月還是要繳房貸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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