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緩起訴」引眾怒!郭昱晴曝綠營修法「關鍵內容」:至少20年起跳
藝人黃子佼(圖左)事件引發各界對罰則的議論,郭昱晴(圖右)作客民視節目談及「修法計畫」。(圖/翻攝黃子佼、郭昱晴臉書)

政治中心/施天擇報導

藝人黃子佼因購買未成年少女性影片,遭檢調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處以緩起訴2年,並支付國庫120萬、寫1200字悔過書1份。對此,婦女救援基金會認為「處份過輕」、應當加重罰則,以遏止更多未成年與成年的性剝削影像遭到販賣營利。目前,民進黨立委黃捷已火速提案修法,不少綠營立委也都參與連署,盼能全面杜絕未成年性影像傳播,保護兒少權益。而今(12)日民進黨立委郭昱晴、王世堅作客民視節目《全國第一勇》,談及黨內對此事件所計畫的「修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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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遭罰「寫悔過書」引眾怒!郭昱晴曝綠營修法「關鍵內容」:至少20年
談及黃子佼事件,郭昱晴(如圖)以「天誅地滅」4字嚴厲譴責。(圖/民視新聞)

據綠委郭昱晴指稱,黃子佼2014年就加入了偷拍論壇,購買性剝削影像的行徑恐長達十年之久,應以「天誅地滅」4字嚴厲譴責;她指出,對照黃子佼2年緩起訴、1200字悔過書的處分,在他購買的7部未成年少女性影片中、孩童的年齡是「5歲到9歲」,「這讓當媽媽的人如何能接受」。為此,綠委王世堅表示,希望比照德國、法國,延長《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裡頭的「追溯期」,將時限拉長為20年。

黃子佼遭罰「寫悔過書」引眾怒!郭昱晴曝綠營修法「關鍵內容」:至少20年
王世堅表示,希望能延長《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裡頭的「追溯期」,將時限拉長為20年。(圖/民視新聞)

節目主持人、律師徐國勇解釋,法律條文裡的追溯時效,通常是從「事件發生後」開始算起;但郭昱晴也點出,未成年少女若遭人侵犯,可能缺乏「挺身指證」的勇氣,或­「獨立訴訟­」的能力。有鑑於此,郭昱晴與王世堅強調,民進黨團希望將追溯期修法為「孩童18歲成年後」才開始起算、時限至少20年以上,給予蒙受創傷的孩子們透過法律尋求公道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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