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博雅擊潰統神「3圖表」曝光!法律責任全解析...網大讚:最好的教材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左)與統神(右)日前於直播大戰。(組合圖/翻攝FB「苗博雅 MiaoPoya」、、YouTube「統神VOD」)

娛樂中心/黃笙報導

人稱「亞洲統神」的實況主張嘉航,近期因評論黃子佼案陷入爭議,10日他連線台北市議員苗博雅,雙方於直播上大戰逾半小時,就「沒那麼嚴重」、「想X未成年」等言論辯駁,最終事前準備完善的苗博雅,以法律專業成功「感化」對方,統神事後也發文致歉,並坦言「學到了很多」。事後有不少人敲碗,想要先前直播的表格資料,苗博雅昨(12)日於社群公布,還細心搭配使用說明,歡迎大家收藏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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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法律責任解析

1.「非合意」性行為,無論對方年齡,通通不合法。

2.「合意」性行為對象如果「未成年」,必須瞭解不同年齡相對應的刑責。

※阿航說「沒那麼嚴重」、「網路上很多人在X未成年,如果X了別人女兒就賠錢就是那麼簡單」是錯誤的資訊,因為「未成年」範圍包括0歲以上到未滿18歲,不同年齡有不同的法規。

苗博雅擊潰統神「3圖表」曝光!法律責任全解析...網大讚:最好的教材
性交法律責任解析。(圖/翻攝FB「苗博雅 MiaoPoya」)

.合意性交法律責任解析:年齡篇

1.成年人與0歲至未滿14歲發生性行為→3至10年有期徒刑,不能緩起訴,不能易科罰金。

2.成年人跟14歲至未滿16歲發生性行為→最重7年有期徒刑,不能易科罰金。

3.成年人跟16歲至未滿18歲發生「有對價關係」的性行為→最重3年有期徒刑,或最高10萬罰金。

※切記,以上都是「合意」的法律規定,阿航說「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合意的只要賠錢就好」,這也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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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法律責任解析。(圖/翻攝FB「苗博雅 MiaoPoya」)

.兒少性影像法律責任解析

1.拍攝、製造兒少性影像→1至7年有期徒刑,不能易科罰金;如果有招募、引誘等,3至10年有期徒刑,可以再罰最高300萬罰金;如果有強暴、脅迫等違反意願,7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再罰最高500萬罰金;如果靠影像營利,再加重1/2。

2.上傳、散佈偷拍的兒少性影像→1至7年有期徒刑,可以再罰最高500萬;如果靠影像營利,再加重1/2。

3.如果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1年以下有期徒刑。

※阿航說「黃子佼其實沒那麼嚴重」,這也是錯的。

苗博雅擊潰統神「3圖表」曝光!法律責任全解析...網大讚:最好的教材
兒少性影像法律責任解析。(圖/翻攝FB「苗博雅 MiaoPoya」)

最後苗博雅呼籲「請把這些重要且正確的資訊分享出去。不觀看、不下載、不分享、不購買非法偷拍外流的私密影像。提醒身邊的朋友,保護自己,保護他人,讓臺灣成為一個小朋友可以好好長大的國家」。網友則紛紛大讚「專業」、「整理得好清楚」、「大家一起來上課」、「這才是公眾人物榜樣」、「非常清晰明確專業的分析,太棒了」、「最好的教材。昨天帶著兒子看一遍直播,受益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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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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