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在於,一名女網友因多次微博發文,以披著羊皮的狼」、「人面獸心」、「卑劣陰險毒辣」、「惡婆婆」與「騙子」來形容張蘭,挨告後並未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因此遭判決敗訴。中國法院判決指出,涉案女網友必須刪除相關貼文,此外還賠禮道歉、發布至少保留72小時的道歉聲明,最後還得要結清律師費及取證費用。
對此,汪小菲日前公開
判決結果,並批評網路留言者:「法院判你敗訴,我才知道你叫張XX,你造謠誹謗,連真名都不敢寫,希望你能按照法院的判決盡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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