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重啟合併評估 金管會:儘速增資新壽最重要
(圖/民視新聞網)

新光金26日董事會通過重啟與台新金合併可行性評估,掀起高度矚目,金管會今天說明,現階段監理機關僅關心金控作為新光人壽唯一股東,是否能儘速完成對壽險子公司增資義務,對董事會其他議案,金管會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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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2888)舉行董事會,對於是否重啟與台新金合併可行性評估,除了新光金大股東吳東進二女兒吳欣儒在內3名董事及獨董許永明持保留意見外,另11票贊成通過提案,雙新併是否再露曙光,掀起高度矚目。

對於新光金針對特定對象重啟合併可行性評估,是否可能釀影響股價疑慮,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證交所對股價均有建立監視制度,持續對有價證券進行監視查核,若有任何異常,證交所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則強調,「現階段我們僅關心金控作為唯一股東,是否能完成對壽險子公司增資的法定義務」,對於董事會其他議案決定,金管會不予回應。

童政彰表示,所有董事本須基於善良管理人責任討論每一個議案,金管會無法對金控董事會每一個議案作回應;現在重點在於增資,其他非監理機關關注重點,「新光金必須履行對子公司增資的法定義務,目前監理機關所關心的就是此事」。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也表示,新壽唯一股東為母公司新光金,新壽現在並未達到資本適足等級,「新光金儘速增資新壽,應是最重要的事情,以維護保戶權益」。

新壽2023年6月底起落入資本不足,但未按當年所報財務業務改善計畫完成增資,且今年再提改善計畫也不足以讓新壽6月底資本適足率(RBC)回到法定標準,金管會近日出手開罰新光金董事長陳淮舟及新壽董事長魏寶生減薪1年,並糾正新光金、禁止新壽新增與利害關係人授信或其他交易。

金管會銀行局及保險局已在4月23日發出裁處書,限新光金自收到裁處書隔日起算2個月內、新壽自收到裁處書隔日起算1個月內,重新提報具體、完整且可使新壽在合理期間RBC符合法令規定的增資、財務業務改善計畫給金管會。

童政彰提到,新光金是新壽唯一股東,但金控本身股東組成較廣泛、大股東較多,需要較長溝通程序,因此金管會給予新光金較寬裕時間,提交新壽增資、財務業務改善計畫。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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