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阿霞飯店二代告三代「違約踩線」 二審大逆轉結果出爐
阿霞飯店二代告三代「違約踩線」 二審大逆轉結果出爐。(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

即時中心/周欣儀報導

台南知名台菜餐廳「阿霞飯店」創立至今已有64年,目前已傳承到第三代,曾接待過許多政商名流。但自2006年創辦人吳錦霞過世後,家族內部就商標權的分配出現紛爭,並因此引發了激烈的法律糾紛,最終進入法院。雖然一審判定第三代的網路行銷行為沒有構成侵權,但二審卻翻轉了判決,認定他們違約,要求賠償45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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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霞飯店除了實體餐廳外,在網路上也銷售年菜等產品,而這兩部分已經是不同的經營體系。阿霞飯店負責人吳健豪表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家族成員之間難免會產生摩擦。如果無法協調解決,最終就只能透過法律程序,由法院來裁定。」

吳錦霞過世後,家族在2009年達成了一項協議:由吳錦霞的二弟出資2700萬元,購得阿霞飯店的店面及實體餐廳的經營權,而網路購物的經營權則交給吳家的第五個弟弟負責。隨著網路和實體店面之間的界限開始模糊,雙方的經營活動逐漸重疊,這導致了雙方的法律爭端,並進一步引起公眾對商標權和經營權的關注。

吳家二代成員認為第三代吳健豪在網路行銷方面違反了協議,甚至接受媒體採訪,因而訴諸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吳健豪並未違約,但他創建的另一個品牌「錦霞樓」可能造成消費者混淆,因而在這個部分判他侵權,需賠償50萬元。

案件進入二審後,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認定吳健豪在未經二代同意的情況下,透過臉書、IG進行宣傳屬於違約行為,規定他只能使用傳單、招牌、商品包裝和報紙雜誌等實體廣告方式進行宣傳。因此,法院改判吳健豪及其妻子應連帶賠償45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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