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鳳指出,當得知該台灣代理商,以自己的名義為同款果汁打廣告後,他和Rynne第一時間聯繫律師處理,無奈的是,律師告知夫妻2人,若該台灣代理商進口的果汁是真貨,不管來源來自哪裡,基本上對方是沒有什麼法律責任的,唯一能確定的是,對方用吳鳳的名義打廣告,確實是違反姓名權。
Rynne表示,由於和該台灣代理商合作的實體超市,是以「吳鳳推薦」打廣告,因此她存證後,讓律師寄存證信函給那間超市,他們也立即下架對方的所有商品,但Rynne提到,她有到該台灣代理商的Line官方帳號訊息抗議,但對方不回應,只是將官網「吳鳳推薦」的字樣撤掉,依舊繼續販賣該款果汁。
原廠商堅稱,只給吳鳳和Rynne該款果汁的台灣獨家代理權,卻沒有解釋,該台灣代理商從哪個渠道進口大量果汁。(圖/翻攝「吳鳳Rifat」YouTube)Rynne透露,過後她和果汁原廠商聯繫,對方也保證吳鳳和Rynne確實是台灣獨家代理方,但沒有解釋,該台灣代理商是從哪個渠道進口大量果汁,並且在台灣販售。對此,吳鳳和Rynne只好忍痛停止代理販售該款果汁,秉持著「危機就是轉機」的想法,找到新的果汁品牌合作,「去年的時候我們也覺得滿難過的,後來我們覺得,我們不可以被打敗」,表示他們會吸取這次教訓,避免重蹈覆轍。
更多新聞: 土耳其救援隊奔花蓮救災 「台灣人這舉動」讓他動容:是真正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