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行為!隨著時代進步,導盲犬與工作犬,越來越被社會大眾所接受;我國法令也明訂,工作犬得自由出入任何公眾場所;但在首善之都台北市,4月30日卻發生1起拒絕導盲犬進入餐廳的事件;韓式連鎖炸雞店「起家雞」位於大安區的光復分店,遭踢爆拒絕讓導盲犬與盲胞進入用餐,甚至還表示「要投訴就去」。
後來遭到驅趕的盲胞「寶媽」與朋友,還有導盲犬「寶弟」,只能前往同一條街的另一家豆漿店用餐,並獲得熱情接待;也讓事主寶媽在個人臉書感嘆,身心障礙者也需要走出家門、需要發展人際關係,但仍舊有店家無視法規與人道主義,讓她為身障者感到委屈和悲傷。
不過事件很快出現轉機;起家雞總公司出面滅火,承諾日後將會加強員工教育,旗下所有店家與品牌,未來皆不得拒絕導盲犬入內用餐;昨(7)日寶媽也帶著寶弟,再次前往光復分店用餐,這次獲得了良好的用餐體驗,顯見事情正在朝好的方向發展。未來也會不定時踩點起家雞,確認是否真的已經落實徹底改善。
我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規定,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等相關工作犬,以及接受訓練中的幼犬,可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任何人禁止藉口向犬隻收取額外費用,亦不得拒絕工作犬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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