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內容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李正皓今日在臉書表示,這3封信件的內容是他從權威管道取得。柯文哲不用否認,這並不是密件,檢察官要取得相關信件也很簡單,台北市政府與元大人壽的公務信箱都會有存檔。
信件一是2020年11月3日,由北市府寄信給元大人壽的,發信者為時任台北市林育鴻副秘書長秘書;信件二是2020年11月5日,北市府再次寄信給元大人壽的,發信者同樣是林育鴻副秘書長秘書;信件三則是2020年11月6日,元大人壽回信台北市府。
李正皓指出,這些信件基本上證實了元大人壽從頭到尾對北士科T17、18、19沒有興趣,台北市政府二度邀約元大人壽開會,元大人壽僅以「本公司不參與後續投標作業,故本次的訪談將不參加」,一句話拒絕台北市政府的邀約。
也因此,李正皓說,2020年12月16日由時任台北市副秘書林育鴻訪談元大人壽談論士北科的會議紀錄造假的可能性極高,違反刑法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正皓認為,林育鴻是英國諾桑比亞大學新堡商學院博士,從基層公務員做起,這條罪他絕對不會扛,林育鴻會是推倒柯文哲的第一張骨牌。
李正皓公布的信件內容如下:
信件一
2020/11/03北市府寄信給元大人壽(發信者:林育鴻副秘書長秘書),信件大意如下:
林副秘書長將與貴公司訪談(約1小時),北投區軟橋段88、91、93地號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第二次公告招商案,目前林副秘書長可以的時段如下:
一、11/X(三)XX:00-XX:00
二、11/X(四)XX:00-XX:00或XX:00-XX:00
三、11/XX(二)XX:00-XX:00
四、11/XX(三)XX:00-XX:00或XX:00-XX:00或XX:00-XX:00或XX:00-XX:00或XX:00-XX:00
請問貴公司可以的時段?
信件二
2020/11/05北市府再次寄信給元大人壽(發信者:林育鴻副秘書長秘書),信件大意如下:
OOO,您好:
有關貴公司與台北市政府林育鴻副秘書就北投區軟橋段88、91、93地號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訪談時間(約1小時)再度更新,目前林副秘書長可以的時段是11/XX(三)XX:00-XX:00或XX:00-XX:00或XX:00-XX:00或XX:00-XX:00
信件三
2020/11/06元大人壽回信台北市府,信件大意如下:
與內部長官討論後,因本公司不參與後續投標作業,故本次的訪談將不參加,尚請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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