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移送書內容顯示,愛莉莎莎於今年1月13日晚間8時許,透過IG網路社群平台,以其註冊帳號質疑開票所違反開票程序,貼文發布「監票團隊傳來的,我輸得起,但因為做(作)票才輸我真的無法喔…,原來投票箱內層都藏一堆票?」
上述言論引發中選會不滿,憤而向相關單位要求查辦,以正視聽,因此全案函請司法機關偵辦;全案在愛莉莎莎居住地的新北海山警分局傳喚後,認定她的貼文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讓選民喪失民眾對選務工作的信任,因此2月19日以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
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21日審理,法官認為愛莉莎莎僅對開票過程的瑕疵疑義,提出個人意見與質疑,充其量是評論公共事務,並未提出不實影片使觀看者獲知錯誤資訊。
法院認定,愛莉莎莎也未涉及恐怖或攻擊之文字,使觀看者因貼文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難以認為該文章內容有何影響公共安寧之情形,所以諭知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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