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言堂/線上博弈獲利龐大 莊家被抓最多罰9萬
線上博弈獲利龐大 莊家被抓最多罰9萬。(圖/民視新聞)

專題組/溫鈺萍、賴冠諭、呂炯緯、李奇樺、施岑諺

線上博弈近年來在世界以暴衝速度發展,台灣賭博屬於非法,但法規和政策顯然無法跟上腳步。刑法第268條針對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者,也就是俗稱的莊家,最高處3年徒刑、9萬元罰金,但線上博弈動輒數億金流,台灣法令卻還以「傳統賭場」的規模來規範,完全不具嚇阻作用,導致亂象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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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言堂/線上博弈獲利龐大 莊家被抓最多罰9萬
鍵盤輸入關鍵字「娛樂城」,數量多到讓人眼花撩亂。(圖/民視新聞)

鍵盤輸入關鍵字「娛x城」,數量多到讓人眼花撩亂,多數都是「非法」線上博弈網站,聳動標題「獨家最優惠,返水無上限」,所謂的「水」,指的是現金,內行人才聽得懂的話術,形同裹上糖衣的毒藥,讓很多年輕人深陷其中。刑事局偵查第六大三隊偵查正賴聲豪表示:「線上博弈透過社群媒體招攬,有一招是提供你賽事分析預測,不小心被他矇中時,很多年輕人就會相信跟著他下注就能賺錢。」2021年底立院三讀修正刑法第266條,不論是實體或線上,煩涉及賭博行為,最高可處5萬元以下罰金,這是針對賭客。

異言堂/線上博弈獲利龐大 莊家被抓最多罰9萬
2028年全球線上博弈市場上看729億美元。(圖/民視新聞)

至於「莊家」,維持刑法268條,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對比線上博弈龐大暴利,台灣的法令和罰則,還停留在古早時代,律師楊明勳直言:「針對線上博弈,若還是用傳統民間賭場概念來規範,顯然3年以下有期徒刑跟罰金,不足以嚇阻龐大利益,我覺得要把線上博奕跟傳統賭場,兩者要切開。不過,楊明勳直言:不管是客服或是線上博弈服務行為,目前包括地檢署和法院見解不一 ,因為網路的虛擬性,很多證據事實很難取得,執法上就有比較大的灰色地帶。 台灣針對賭博法規微罪,政策模糊,讓失控的線上博弈問題依舊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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