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朝野黨團為《電業法》修法展開朝野協商,吳思瑤首先表示,在第49條的討論中,國民黨要求審議會的決議,必須經過立法院審議後才能實施;但過去大家在院會就討論過,現行電價審議機制從2017年運行至今,審議會組成包括消費者團體、工總、商總、學者專家等,容納民間的意見表達,且他們同時都擁有電價相關的審議專業。吳思瑤重申,這樣的審議機制,能相當開放地反映民間思維,因此2017年修法時,才會將成立組成審議會入法。
至於電價如何制定,吳思瑤也表示,需要有一個嚴謹透明公開的計價公式;因此2015年立法院也決議,讓台電從該年起,開始制定電價計算公式、並於2017年進一步入法。吳思瑤接著說道,現在外界也熱議「誰有能力進行電價審議」,但以民進黨團立場而言,放眼世界各國趨勢,從來沒有立法機關能介入決定。她表示,世界多數國家都有專業審查機制,因為電價審議就是一門專業、而非政治可以決斷。
另外,吳思瑤也指出,立法院內的每個人都知道,立院的議程安排往往極具不確定性;但台電的電價、收費政策,必須能支持其穩健運作。如果將電價審議,交由本身運作就充滿議程不確定性的立法院,那麼台電公司的治理、穩健運作、盈餘處理、財務分配,都會受到政治力干擾。所以吳思瑤也再次疾呼「請讓專業回歸專業」。
隨後,吳思瑤再拋出「責任政治」觀點,她指出台電的永續營運,主要是經濟部、執政黨承擔。而如果立法權以修法的方式,干預行政權能處理的事情、甚至越俎代庖,那麼當台電遭遇危機狀況、營運不佳、甚至有破產之虞,那麼在責任政治的原則下,立法院真能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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