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在擔任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期間,涉嫌詐取助理費一案,遭北檢依照貪污罪起訴。原定今(24)日上午一審官司就要出爐,不過因為凱米颱風來襲,連續兩天全島都放颱風假,因此預計將延後至26日星期五上午宣判。
據《地方制度法》第71條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村(里)長涉嫌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罪刑者,將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鄉(鎮、市、區)公所停止其職務;若高虹安遭判有罪,其市長職務將改為同黨副市長、前立委邱臣遠代理。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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