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46萬,台北地院26日一審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圖僅示意,非當天畫面。(組合圖/新竹市政府提供、民視新聞資料照)
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高虹安一審被叛有罪、將即刻停職,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職務。內政部稍早也已表示,依法停止高虹安的市長職務,並自今(26)日起生效。而對於判決結果,網紅四叉貓則在臉書PO文直呼,「恭喜邱臣遠為最大贏家!」。接著還一連多發、在臉書PO文,回顧自己當年因「高虹安案」承受的種種酸言酸語,他甚至還PO出所謂的「小草名冊」,並向當年洗版說他造謠高虹安貪污的人喊話,「記得跟我道歉」。
內政部稍早表示,依法停止高虹安(右)的職務,並由副市長邱臣遠(左)代理。(圖/翻攝自邱臣遠臉書)
新竹市長高虹安高虹安被控2020年擔任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費46萬餘元,並以零用金制度挪為私用,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高虹安及「公衛文」王郁文等4名助理,台北地院於今(26)日宣判一審結果,高虹安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11萬餘元。而该案其餘被告,辦公室前公關主任「公衛文」王郁文、前行政主任「兔姊」黃惠玟、前主任陳奐宇也都有罪。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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