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小貨車開在國道一號汐五高架上,但怎麼感覺後方,似乎有一道光閃呀閃,仔細看,原來燈光是從後方車輛出來的。
這道綠光是雷射筆,其實對前方駕駛來說,是有些刺眼的,貨車駕駛把這一幕拍下來,有人代為PO網,指出後方的多元計程車,疑似變換車道不當,不滿被小貨車按喇叭,才使用雷射筆,照射前車後照鏡,導致小貨車行車被干擾。
拿「雷射筆」照小貨車(圖/爆料公社)
去年4月,在台北市水源快速道路,也有一名男子疑似因為超車,被後方駕駛使用雷射筆挑釁,雷射光透過後照鏡,反射照到男子左眼,導致他瞬間看不到,看醫生才發現眼球已經發炎。
國道第一大隊分隊長陳孟宏表示,將依個案調查,如違規屬實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規定,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
拿「雷射筆」照小貨車(圖/爆料公社)
警方祭出重罰,畢竟拿雷射光亂閃洩憤,不只造成別人眼睛受傷,還可能釀成交通意外,後果相當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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