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緣於,現年56歲的邱亨坤2022年12月29日上午9時許,通勤時間搭乘北捷板南線從江子翠站往台北,於尚未抵達下一站龍山寺站的過程中,涉嫌伸手向後觸碰1位28歲的女性下身,直到該女以皮包擋住才擺脫邱男行為;沒想到,邱男接著在前往下一站西門站時,又涉嫌對背後1位18歲女性以相同手法行猥褻行為,因當時車廂擁擠被害人無法閃躲,忍到下一站才趕緊逃離到車廂別處。
綜合媒體報導,由於第1位被害人全程目睹第2位女子被侵犯的經過,遂前往關切,2人確定被邱男猥褻後,按下對講機向站務人員求助,警方在台北車站攔下邱男後移送法辦。
檢察官偵訊時,邱亨坤否認有碰觸本案2位女性,辯稱事發當時只是在滑手機,不過檢方根據2位被害人指證歷歷,加上捷運局提供車廂內監視器畫面拍下全程,認定邱男行為已超越性騷擾,依2個強制猥褻罪嫌起訴。
台北地院今日宣判,依2個強制猥褻罪各判10月徒刑,合併執行1年4月徒刑,可上訴。
調查局表示,對於法院判決,尊重司法及當事人訴訟權利。而自案件發生後,旋即啟動行政調查,除第一時間將邱員免除科長職務、調離現職,就調查結果於2023年9月27日召開考績委員會,針對邱員觸法、言行不檢、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等情,從嚴從重以一次記一大過處分,共2次大過。
邱男現職為高雄市調查處科員,調查局表示將等最終判決確定,再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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