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婷指出,基隆市府才在7月17日大動作地為火車站南站公車候車亭舉辦啟用典禮,並找來多家媒體採訪,市府更自行委託影像處理廠商在現場拍攝;誰知市府發布新聞稿所用的照片,卻是盜用攝影家陳錡暉的創作,總計盜用陳錡暉享有著作權及著作財產權之照片共計7張。
受害的陳錡暉也親自現身說明,他表示,自己身為攝影學會會員,平日即有隨身攜帶相機拍照的習慣。上月16日下午經過基隆火車站南站的時候,碰巧南站公車站的圍籬剛拆除,現場根本沒什麼人,所以趕快拿出相機來拍攝。
到了晚間7點多再次經過同一地點時,同樣沒什麼人,再次拿出相機拍下夜景,並在搭乘火車的過程中將其中的9張照片,分成兩篇文章上傳到臉書社團「基隆人日常」,藉以讓大家知道公車站已完成整修。
次日竟發現基隆市府將自己的創作拿給媒體做為報導使用,「不僅如此,基隆市政府的官方網站也一併刊登,而市長謝國樑、副市長邱佩琳兩人的臉書專頁也是一樣未經同意而擅自使用民眾的創作,總計有7張照片被剽竊使用。」對此,陳錡暉表示太離譜,公部門怎麼會做這樣的事情?他對於基市府這樣的行為感到非常不滿。
攝影家陳錡暉將公車站照片上傳到臉書社團「基隆人日常」。(圖/民視新聞)
然而基隆市府卻將攝影家陳錡暉拿給媒體做為報導使用,還貼在市府官網。(圖/民視新聞)
鄭文婷指出,按照《著作權法》規定,首先創作並予公開發表者為著作人,依法享有著作權。從陳錡暉提供的7張照片,可以看出創作時間為7月16日下午3點多及晚上7點多,且在同一天完成公開發表;而市府的新聞照片則是到7月17日才發布,且未註明出處,很顯然已經構成侵害著作權。
鄭文婷強調,陳先生已在7月31日寄發存證信函,循法律途徑採取救濟行動,呼籲基隆市府應妥善處理後續賠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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