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條例針對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其中「自住」全國限3戶,第4戶起視為「非自住」。立法院會去年三讀通過攸關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非自住」住家房屋稅將採全國歸戶,法定稅率從原1.5%至3.6%,整體調升為2%至4.8%,但特定房屋除外,包含符合一定條件的出租、繼承共有、建商餘屋。
根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揭露「112年度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籍個人歸戶統計表」,採縣市歸戶、統計至去年底,全台灣以新北市8萬672人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最多,台中市6萬6638人居次,高雄市5萬9247人排名第3,台北市5萬7200人位列第4,桃園市4萬2738人、台南市4萬1017人分居第5、6名。
同時,全台22縣市中,僅有高雄市、新竹縣、新竹市、金門縣等4縣市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人數呈現年減格局,其餘均是年增。
此外,各縣市大致呈現囤房1戶者年增、囤房5戶以上減少的趨勢。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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