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議員陳玉鈴諷李朝卿刑期400年幾輩子都關不完(圖/翻攝畫面)
2018年,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入獄服刑,不少支持者,到場送別,但他所涉的貪污案,高達111件,歷經12年審理,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刑度加總超過400年。回顧整起案件,李朝卿涉嫌在任內,利用發包111件各種工程的機會,找妻舅當白手套,向包商收取回扣,最高法院,已判李朝卿17案、貪污946萬元有罪定讞,應執行16年6月徒刑;另外94案,更二審,也認定李朝卿,於其中81案中收取公用工程回扣共88次,金額達530多萬,另有4案證據不足判決無罪,累計刑度超過400年。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遭重判400年議員林儒暘表示政治人物要潔身自愛(圖/民視新聞)
李朝卿,1950年出生,現年已74歲,先前是國民黨籍,因貪污遭開除,更二審認為他,視法律為無物敗壞官箴,如今人已經入監服刑,實際執行的刑期,還要跟前案合併後計算,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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