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因公然稱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利用BNT疫苗牟利,不法所得超過1億美元,被蘇、陳等人提告,陳時中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
台北地院判吳子嘉言論不實且未合理查證,應賠償300萬元。對此,陳時中表示,感謝法官公正判決,不過防疫時他與同仁所受抹黑造成的傷害,再多金錢也無法彌補,並表示會將最終獲賠金額全數捐做公益。
據《中央社》報導,檢方指出,吳子嘉在該案發生前已多次因發表言論被提起民、刑事告訴,應該知道發表言論前應合理查證,但卻沒透過其他管道合理查證、照單全收王秉豐的陳述內容,因此依加重誹謗等罪起訴吳子嘉。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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