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總統候選人,在個人補助款的處置上,有設立基金會信託或交由其所屬政黨使用,惟柯文哲將此補助款多數用以購買私產。周倪安指出,這是鑽法律漏洞的行為,實有必要在法律上補正。
台聯黨主席周倪安。(圖/台聯提供)針對台灣的政黨補助款,周倪安提到,已故前總統李登輝曾在1996年為了台灣民主發展的順暢,與當時為黨務捉襟見肘的民進黨主席許信良,共同商議出「政黨選舉補助金條例」,讓在野黨的黨務運作有固定的資金來源,才推動了台灣民主長足發展的選舉補助款,盼民主制度勿一直停留一黨獨大的狀態,如此民主才能走向正常化。
但是,周倪安表示,現行國會選制在區域立委單一選區、不分區立委要到3%才能參與政黨分配款的選制下,儼然已成為扶助大黨、不利小黨生存的制度了;這部分也同樣值得受到社會的重視與檢討。
周倪安認為,政黨與個人補助款都到了必要檢討的時候,台聯立院黨團在第8屆國會即曾對政黨補助款的門檻有所調降有所努力;因此她建議,修法在大方向上需避免又發生柯文哲這種拿個人補助款去買私產的行為,應針對各選舉款項的發票、收據核銷。
至於在政黨補助款,周倪安說,未來應向更具公平性、有利民主發展的方向來修法,因此政黨補助款制度應該設立天花板,各黨補助款每年至多1.5億元、門檻調降至0.5%,讓多元政黨聲音有機會在民主的台灣生存,持續為人民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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