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京華城弊案,檢調陸續已傳喚偵訊,且北院也裁定羈押相關人士,但是京華城地下室施工尚未結束,被外界認為市府是否不會下令停工?對於外界的疑惑,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日下午接受訪問說明。
京華廣場工地,目前因京華城案是否繼續施工成為外界關心的議題。(圖/民視新聞資料照)李四川表示,若依照《建築法》停工,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第一、沒有依照工程圖施工;第二、發生工安事件;第三、違反《都市計畫法》。
「京華城案看起來是違法《都市計畫法》。」,李四川強調,不過,是否違反《都市計畫法》必須要看:都委會委員、召集人或所長,涉及圖利或貪汙被起訴甚至被判刑,才能認定違反《都市計畫法》,進一步要求京華城停工。
「證據到哪裡,我們才能按照證據辦理」,李四川更說,如果現在沒有依據便喊停工,假設後續京華城案相關當事人被判無罪,市府可能還會面對國賠的問題。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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