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肇良涉嫌關說中豐路1處興建中的鐵皮平房,龍潭區公所認定其為屬於A0的違章建築,應即報即拆,但地主陳情至區公所,又請張肇良關說,致使公所並未依規向市府建管處回報,導致該違建完工後續租給超商營業,惟事發後超商已停業並清空現場。
桃檢7月17日指揮桃園市調處兵分10路,搜索龍潭區公所、張肇良服務處等相關處所,並帶回5人、約談7名證人調查案情,並在複訊後認定他涉犯涉犯圖利、偽造文書等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翌(18)日向桃園地院聲押獲准;繼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遭押後,他的子弟兵也被押進桃園看守所。
惟桃檢已於8月27日起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鄭文燦,具體求處12年有期徒刑,因此在翌(28)日召開的聲押庭中,桃院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重金交保;而張肇良聲押期限將屆,張也希望能獲得交保,但今日桃院裁定自9月18日起延押兩個月,形同中秋節前夕返家團圓願望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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