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誌燈一變綠燈,一輛自小客車亮起方向燈,直接右轉。過沒多久,出現騎機車的員警上前攔車,開了這名駕駛,未禮讓行人罰單,但駕駛認為,馬路上明明沒有行人,讓他好傻眼。賴先生表示,就是由紅燈轉綠燈,行人優先通行的號誌就會亮起,所以在內5秒之內我已經先觀察,那路口並沒有行人要通過,看見行車紀錄器再三確認後,當時應該是沒有人。民視記者莊立誠﹔「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當時行人走進駕駛的視線死角,導致賴先生沒有注意到,有行人要過馬路。」
罰單有沒有爭議,讓監視器的畫面來說明一切,白色自小客車在行經台北市光復北路要右轉延壽街時,確實有一名手提白色紙袋,長髮的女子,走在斑馬線上準備過馬路。因此,自小客車被員警開罰,未禮讓行人六千元罰單。松山警分局東社派出所所長陳奕安表示,距離行進中行人三公尺內,未禮讓行人優先通過,遂攔停告知違規事實及告發,違規當事人如認為有未違規情事,可依規定申訴本分局將依法辦理。
駕駛控訴,斑馬線上明明沒人,卻收到未"禮讓行人罰單"。(圖/翻攝畫面)不管有沒有行人要過馬路,駕駛人行經路口時,都需放慢車速、觀察路況,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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