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認為,在罪刑重大的殺人罪等情況下,死刑合憲;不過其他法令情況下判處死刑,不符合憲法規定,應自即日起失其效力,不得執行死刑,原判決必須撤銷,重新展開審判;預計後續將有部分死刑犯,獲得重新再審的機會。
對此,蔡易餘說到,民進黨是執政黨,所以立法院黨團內還是會尊重大法官的一個解釋。他說明,合憲的部分就表示現行死刑裡面,刑法裡面有死刑,但條件裡面針對所謂有精神障礙或者其精神有缺陷的狀況,大法官認為在訴訟上的辯護能力不足,「這部分刻意死刑的話會有違憲」。
蔡易餘認為,上述的部分可能有涉及到一些法律,尤其像刑法的修法問題,所以針對這部分,未來是不是要啟動針對大法官解釋所觸及的條件之下來啟動修法,「這部分應該要來做評估、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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