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蔡其雍也於今日的質詢簡報上,直接列出9項立法重點:
第1,加強新設置畜牧場管理:明確申請程序及規範,避免非法設置畜牧場,維護農業秩序。
第2,強化飼主責任:提升飼主對環境及設施管理的責任意識,減少環境與社會問題。
第3,減少環境污染:規範廢污處理設備,降低畜牧場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第4,促進生物安全:要求設置污染防治設施,避免疾病傳播,保障公共衛生。
第5,平衡產銷供需:根據政策目標,規範新設畜牧場的數量,確保市場穩定。
第6,提升設施品質:推動現代化農業發展,確保畜牧場設施符合法規與環保需求。
第7,保護公共利益與生活品質:規定畜牧場需保持與住宅(300 公尺)、社區(400公尺)、學校及醫院(1000 公尺)等場所的距離,減少噪音和臭氣等影響。
第8,避免過度集中與環境壓力:防止畜牧場過度集中,維護地區生態平衡。
第9,強化政府監督職責:加強縣府對新設畜牧場的監督和執法,確保符合規定。
蔡其雍認為,這次制定「金門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將為金門縣畜牧產業發展,提供更完善的管理機制。同時,也能在環境保護與居民生活品質之間取得平衡,實現畜牧經濟發展、環境永續的雙贏局面,為金門縣未來的畜牧業現代化經營,奠定穩固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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