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議會小組建議北市府研擬SOP,不能只靠都委會決議,要有把關機制,蔣萬安昨天表示,在年初監察院針對京華城案提出糾正後,他就請都發局研擬未來怎樣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蔣萬安說,即刻修訂都市計畫審議原則,未來土地權利關係人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行提出、擬定或修正細部計畫,只要牽涉到容積獎勵項目,「我們就請都委會不予受理,來避免甚至杜絕未來類似事件發生」。
劉世芳今到立法院備詢前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到,蔣萬安這做法被人認為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劉世芳說明,台北市整個都市都是都市計劃,都市計畫細部設計經過都發局、都委會、或根據危老都更條例,只要符合容積獎勵原則,中央的立場是不會反對。
不過,劉世芳強調,必須充分跟市民溝通,必須經過公益性跟必要性考量,不過是土地徵收等或是其他都市計劃都要符合,且容積獎勵會有上限總額限制,在這幾個原則之下,只要是符合公平以及公益性的必要性設施,中央都不會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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