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全球首見針對進口化石燃料甲烷排放的法規,原定於2027年1月上路,要求向歐盟供貨的外國石油與天然氣業者監測並申報甲烷排放量,未遵守規定的企業恐面臨最高達年營業額20%的罰款,並計畫在2030年起實施排放上限。
然而,隨著中東戰事擾亂全球能源供應,該政策面臨龐大反彈。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日前要求將法規延後一年實施,以避免進口商承擔法律風險。包括歐洲最大天然氣市場德國在內的十多個歐盟成員國,已於6月要求推遲或暫緩實施,義大利與捷克等國更希望能延後三年。
歐洲最大的液化天然氣(LNG)供應國美國及能源巨頭ExxonMobil也警告,嚴格規範恐使業者因擔憂受罰而避開向歐洲供貨。加上荷姆茲海峽關閉推升價格,歐洲天然氣庫存目前明顯低於往年水準。
若將法規生效期推遲至2028年1月,進口商將能在不受罰則威脅下簽署供氣合約,並為企業爭取排放認證的時間。歐盟執委會預計最快於本週提出修正方案,後續仍需獲得各成員國與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