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統一發票開獎,一幸運民眾中獎100萬元,然而在領獎時卻被告知不能領取。(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民視新聞資料照)
先前統一發票開獎,一幸運民眾中獎100萬元,然而在領獎時卻被告知不能領取。據國稅局調查,該民眾透過蝦皮、雅虎及露天市集等網路銷售平台,販賣露營用品,因需要支付平台交易手續費,取得了超過6千筆平台開立品名為「手續費」、「網站服務費」及「金流服務費」的雲端發票,而其中一張竟中了100萬元,但由於該民眾的身份是「營業人」,因此依規定將無法給獎。
由於該民眾的身份是「營業人」,因此依規定將無法給獎。(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給獎的目的,是在鼓勵消費者主動索取統一發票,以防杜逃漏稅捐。根據財政部108年1月7日台財稅字第10704616110號令,依營業稅法規定,未申請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的營業人,取得統一發票,也不適用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給獎規定。
依營業稅法規定,未申請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的營業人,取得統一發票,不適用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給獎規定。(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
事情曝光後,就有民眾好奇「如果當事人有申請稅籍登記,是否就能領100萬元」?對此,國稅局也給出回應,營業人購買貨物或勞務取得的統一發票,不論是否已申請稅籍登記,都不能兌領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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