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劉姓保母和妹妹兩人,涉嫌在去(2023)年9月至12月23日期間,疑因剴剴哭鬧不休,不但綑綁四肢、要他裸體罰站、甚至塞入水桶、用蟑螂爬過的紙杯,餵食打成泥的廚餘,造成男童營養不良,以及長期體罰下,皮下軟組織壞死,引發休克性死亡。
本案符合國民法官法的審理條件,也是北檢起訴國民法官第11案;9月25日召開調查庭,提訊兩人到庭,並由審判長林鈺珍、陪席法官吳玟儒、受命法官洪甯雅與6位國民法官與法官審理,劉彩萱、劉若琳從今年1、2月陸續收押迄今,已超過半年。
劉姓姊妹日前遞狀,主張依國民法官法第6條規定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希望從國民法官案件,改回一般刑事案件由職業法官審判。
今早約10時20分許,北院再次提訊劉彩萱,只見她雙手上銬在兩名法警的戒護下,快速步入法院內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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