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說明,為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考選部於2024年8月27日會同學者專家及用人機關開會研議,用人機關經參酌前揭憲法判決精神通盤檢視體格檢查項目規定,建議刪除該二項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款規定之身高標準。
另依據內政部10月8日來函建議及相關意見,考選部表示,衡酌紋身或刺青涉及個人言論(表現)自由、身體權及應考權,且非醫師專業判斷之範疇,建議併同刪除,因此併納入本次修正草案預告內容,供各界提供意見。
考選部表示,該二項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尚於法規預告期間,其中,有關用人機關建議非屬憲法法庭判決定期失效條文部分,於預告期間徵詢公眾意見後,將與用人機關就所收集意見進行會商,並謹慎處理後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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