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應該忙著生產冰棒的,協和發電廠的製冰區卻空蕩蕩,所有器具整齊擺放,不是休息打烊,而是被食藥署發現,作業區竟然擺放過期的冰棒原料。稽查人員發現,現場有六包,共六公斤的黏稠劑,早在4月25日已經過期,因此依違反食安法,開罰6萬元。不過台電澄清,表示這批過期添加物,並沒有加入冰品中。
食藥署查獲6包過期黏稠劑。(圖/民視新聞)原來台電今年三月時,打算開發新產品,但試做失敗,決定不生產。原料卻堆放到倉庫角落,放到過期,因此挨罰。雖然點冤枉,不過台電也得到教訓,未來他們得落實原物料,「先進先出」原則。
台電冰品將不用的原物料擱置一旁,已致過期。(圖/民視新聞)台電的冰棒,向來就以便宜又單純,而深受民眾喜歡,這回被發現有「過期添加物」,還好只是虛驚一場,但也讓台電更重視,原料的管理流程,能製作更衛生、可口的枝仔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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