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合議庭認為,關於該案興建中之辦公大樓,雖經台北市政府核准容積獎勵20%,但本件是否已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2項所規定「必要時」的扣押第三人財產之要件,原裁定未詳細說明,尚有違誤。合議庭表示,鼎越公司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故將原裁定關於此部分撤銷發回。
京華城土地被扣押一案,高院裁定撤銷發回。(圖/民視新聞資料照)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天受訪,關於柯文哲案相關的議題,鄭銘謙表示,均屬於偵查內容的問題,他尊重檢察官的偵辦,不會去干涉。至於目前柯文哲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的進度,鄭銘謙則說,檢察官會做詳細的調查跟掌握,這是他們偵辦。
至於京華城土地扣押被駁回的部分,是否覺得不妥?鄭銘謙說,自己都尊重檢察官的偵辦,另外他也表示,會要求檢察官應該遵守偵查不公開的規範。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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