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的內政委員會召委徐欣瑩今天排審公投法修正案,其中賴士葆、顏寬恒、羅智強等人的提案,不僅想讓公投綁大選復辟,還要將公投效力從2年延長到4年,甚至要求,公投結果後,總統或權責機關「三個月」內提出要提出相關必要處置,逾期未提出,權責機關之首長應立即提出辭職。
李進勇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2018九合一綁了10項公投,造成選務錯亂,大家記憶猶新,後來各方檢討認為選務量超過選務機關能乘載的,因此進行改革,將選務分流,修正公投法讓公投跟大選脫鉤,這也能避免公投跟大選議題相互混淆的弊病。
李進勇指出,選務部分也增設投開票所降低每個投票所人數,同時加強投票動線的管理,改革後歷經2020年總統立委選舉、2021四大公投、2022地方公職人員選舉、2024總統立委大選,選務順利也得到舉世肯定,且2021公投中其中一案就是要恢復公投綁大選,但也沒有得到人民的支持。
李進勇說,這幾年在客觀環境也沒有太大改變,因此誠懇呼籲朝野立委針對修正案更審慎檢討,人民不願意再看到2018的選務錯亂再一次重演。
「期期以為不可」,李進勇強調,公投跟大選錯縱複雜的關係,絕對不是單純用綁在一起就可以解決,國外例子有很多不同的辦法跟配套措施。他強調,重要的議題絕對不要從表面上去處理,一定要深入選務核心,才能避免再次發生選務錯亂。
此外,根據藍委提案,公投通過後,主管機關跟總統3個月內沒有做回應可能要辭職,被質疑是要奪權。李進勇直言,辭職是政治責任,政治責任應該靠政治解決,不是在法律條文裡面,且從法律條文也無從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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