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手時間/牽制次數:
投手:壘上無人時限制投手二十秒內必須投出,若違規需記壞球一次;若壘上有人則不限出手時間。牽制次數、投球數未限制。
打者:計時開始10秒內必須踏進打擊區,若違規需記好球一次。
2.挑戰/電視重播輔助判決
挑戰權:正規九局僅有「一次」挑戰權,若成功能保留挑戰機會,失敗則喪失後續挑戰權力。延長賽兩隊獲得額外一次挑戰權。六局後若球隊無挑戰機會,主審可主動或接受總教練建議,檢視重播釐清爭議判決。
挑戰行使流程:需於該事件發生10秒內向主審示意,示意後20秒內決定是否行使挑戰權。
全壘打爭議:主審有權主動檢視,或接受總教練建議觀看重播,不計入挑戰次數。
3.延長賽/提早結束
提前結束:5局相差15分,7局相差10分則提前結束比賽。
延長賽:無和局制,每場皆須分出勝負。
突破僵局制:延長賽採突破僵局制,棒次接續前一局,前一局最後兩名打者上一、二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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