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指出,「刑事訴訟法」規定收押禁見被告,禁止接見通信,柯文哲京華城弊案的羈押禁見理由,就是為了避免串證滅證,但柯文哲透過掌上電視掌握案情,淪為柯「隔空串證」利器。
因此,黃帝穎認為,柯文哲至少有3次涉嫌隔空串證跡象。第一次,朱亞虎認罪行賄、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收押禁見,案情急轉直下,柯文哲突然「拒絕提訊」,恐怕就是透過電視掌握案情,以「拒絕提訊」拖延時間,爭取後續強辯空間。
第二次,沈慶京拒認罪被延押,甚至行使緘默權,帳房橘子成功潛逃澳洲,柯文哲可從電視掌握關鍵共犯沈慶京未認行賄、帳房橘子逃亡滅證等有利柯的發展,因此柯文哲同意提訊後,仍拒絕說明詳細案情。
第三次,陳佩琪找特定媒體開記者會說明柯文哲家庭金流,這幾家特定媒體,就有柯文哲獄中掌上型電視可直接收看的電視台。「柯文哲自豪智商157,因此若從『羈押禁見』法律漏洞中,找到隔空串證方法,以規避法律責任,應不難理解」。
不過,黃帝穎也說到,柯文哲或許認為沈慶京拒絕認罪、帳房橘子潛逃成功,讓柯有一博的機會,但朱亞虎認罪行賄的金額應不只210萬元,否則檢方會維持延押,而不是同意具保停押,所以柯文哲收賄的證據應已有所突破。
最後,黃帝穎強調,近十年各級法院的貪污判決,行賄被告認罪,收賄被告均判有罪,沒有例外。因此,朱亞虎認罪行賄,柯文哲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定罪率極高,就算是「隔空串證」,也難有效果。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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