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內部文件曝光,還原全過程。(圖/翻攝自PTT)
【事件經過】
三月二十六日
在體育課中以樂樂球棒攻擊任課教師,導致教師左大腿紅腫挫傷,老師前往驗傷。家長當晚表示將請學生向老師道歉,其用心令人肯定。
三月二十七日
學生在學務處未道歉,教師為維護自身權益報警。
學生於警方到場後進行道歉。
學生道歉後,教師明確向警方表示不對學生提告。
警方認定已經通報,依程序必須連同老師與學生一起帶往警局製作筆錄。
學務主任立即通知家長,家長表示會到警局會合,並告知校長。
六月二十一日
保護庭介入處理,開庭時,校長全程陪同生、師出庭,學生當庭道歉,教師亦拍拍學生,達成和解,法院裁定結案。
七月二十五日
家長申請「教師不當管教」校事調查,校方受理後進行相關校事調查,經調查結果教師「不成立不當教」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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