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在前一天,台中市長盧秀燕,已經就"說太快",批評老師不適任而道歉,不過,議員繼續猛轟,因為還有別的疏失,爭議事件中,3月26日,男童與老師有衝突,隔天老師報警,男童不是現行犯,員警有必要穿著制服、開著警車,大張旗鼓到小學校園偵辦嗎?
警察把小學生帶走引爭議。(圖/蔡甘文攝)校方指出,接獲警方事先通知,因此有主任在場,警方並非強制進入,不過,議員質疑,在學校詢問了,還不夠嗎,為什麼要把學生帶走?
警方說是避免圍觀人太多,所以才把報案老師跟學生,帶回派出所,可是,校方目睹孩子被帶走,袖手旁觀嗎?既沒有阻止,也沒有其他老師陪同?
台中市長盧秀燕回應,事件突顯,相關單位對法律知識,可能有不足的地方,調查還在進行中,也將請教育局訂出SOP,以供校園遵循。
警察把小學生帶走引爭議。(圖/蔡甘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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