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灰色上衣的男子,站在路中央,左看看、右看看,確定沒有來車,嘴裡含著煤油,就朝著火把噴,瞬間冒出巨大火光。男子一連噴了好幾次,雙手拿著火把甩呀甩,在馬路上走來走去。旁邊騎士經過,就怕被火燒到,全都驚險閃避。民視記者莊立誠﹔「重回事發現場,這棟民宅是外籍移工宿舍,他們經常會在路口活動,還有居民曾經看過,獨輪車表演。」附近居民說,他曾經在那邊騎獨輪車很高的那種在那表演,我就想說好奇啊,功夫怎麼會那麼好。目擊者表示,吞火噴火啊,然後拿火在身上洗啊,(表演)還不錯啊,一定危險啊,因為在路邊噴火,不危險才怪。
街頭藝人竟然在路上"噴火",嚇壞附近民眾。(圖/民視新聞)事發地點就在新北市鶯歌區,這裡是外籍移工的聚集地,附近鄰居對他們印象深刻。這名非洲籍的男子,2022年6月來台,取得新北市以及桃園市的街頭藝人證照,他向警方表示,因為自己不熟悉台灣的法律,才會在街頭練習火舞,事後他感到非常抱歉。鶯歌分駐所所長鄧博元表示,全案依違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移請裁處,該行為可處罰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新北市文化局文化發展科科長謝喬伊表示,街頭藝人於非申請場地展演,相關違法情事,將由執法單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等規定開罰。
街頭藝人竟然在路上"噴火",嚇壞附近民眾。(圖/民視新聞)這回街頭藝人,練習跳火舞選錯地點,還沒表演先被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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