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母親偷吃女婿被女兒抓姦在床,竟無預警離家3年。(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翻攝自Pexels)偷吃女婿被女兒抓姦在床!妻無預警離家2年婚變
據判決顯示,人妻的父親(以下簡稱原告)與太太(以下簡稱被告)於民國83年6月結婚,結髮逾30年並育有2名成年子女。原告控訴,被告先前與女婿爆發不倫戀,甚至被女兒當場抓姦在床;事後被告竟於112年12月無預警離家出走、音訊全無。由於多方尋找無果,被告顯然已拒絕履行夫妻同居義務,已構成惡意遺棄,才讓原告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丈夫憤而對離家的妻子提出離婚訴訟。桃園地院認定已構成《民法》惡意遺棄之離婚事由,因此判准離婚。(圖/民視資料照)法官採信證詞認定「惡意遺棄」!判准雙方離婚
在法院審理期間,被告經合法通知卻未到場,也未提出任何書狀說明。法官調閱警方案件單據並採信證人具結證詞,證實被告已離家分居超過2年,期間從未與丈夫共同生活或聯繫。桃園地院認定,被告無正當理由違背同居義務,主觀上顯有拒絕同居之意,已構成《民法》惡意遺棄之離婚事由,因此判准離婚,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目前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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