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南漂新竹愛相隨!尪婚後半年竟勾搭女同事
判決書指出,阿輝與小霏交往4年後,於2024年1月登記結婚。為了與丈夫共同生活,小霏辭去台北的工作,搬往新竹建立家庭。不過婚後約半年,她察覺丈夫與女同事蓉蓉關係異常,調閱住家監視器後,發現女方曾穿著睡衣出現在家中,兩人甚至曾被拍到裸體在客廳活動及滑手機。除了住家影像外,小霏也從行車紀錄器取得兩人的談話內容,發現彼此互動頻繁且帶有明顯親密、性暗示意味。其中蓉蓉甚至曾詢問「老婆會不會回來」,讓她更加確信兩人的關係並非單純同事之間的往來。
人妻透過監視器畫面,看到丈夫與女同事在家中裸體滑手機。(示意圖非關本新聞事件/民視資料照)
人夫與女同事請假同遊芬蘭!「開房證據」全被掌握
隨著調查深入,小霏還發現兩人曾在2024年11月一同請假前往台南住宿,之後更一起參加芬蘭旅遊行程。相關住宿資料顯示,兩人被安排入住「DOUBLE ROOM」,其他團員入住的「TWIN ROOM」有所不同,種種跡象也成為妻子提告時提出的證據。面對指控,阿輝與蓉蓉均否認婚外情,並主張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資料是以不合法方式取得,不能作為證據,同時認為所謂「配偶權」並非法律所保障的權利。
小霏發現丈夫與女同事曾在2024年11月一同請假前往台南住宿,之後還一起參加芬蘭旅遊行程。(示意圖非關本新聞事件/民視資料照)
法官挺正宮搜證!年薪近300萬工程師偷情女同事 兩人連帶賠120萬
法院審理後認為,婚姻遭第三人介入本就具有隱密性,妻子為釐清丈夫是否違反婚姻忠誠義務而蒐集資料,手段尚屬平和,並未過度侵害他人隱私,因此相關資料仍具有證據能力。法官認定,工程師與女同事的互動已逾越一般同事或異性朋友正常社交分際,足以破壞夫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與穩定,對妻子的配偶身分法益造成重大侵害。法院考量妻子為婚姻放棄台北工作、搬到新竹與丈夫共同生活,事發後承受相當程度的精神痛苦;另一方面,工程師年收入約295萬元,女同事約196萬元。綜合雙方經濟狀況及侵害程度後,判兩人連帶賠償1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跨海視訊直擊不倫!人妻抓包女員工「脫光幫尪抓龍」他囂張嗆1句下場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