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15時,林月琴在同黨女綠委郭昱晴、張雅琳的陪同下,一同親赴北檢按鈴陳玉珍涉犯《刑法》第277條第一項之《傷害罪》,同時在過程中接受媒體聯訪。
林月琴赴北檢對陳玉珍提告。(圖/林月琴國會辦公室提供)回顧事發當下,林月琴指出,國民黨團6日突然變更議程,欲突襲排審《選罷法》,隨後藍委集體衝上主席台,因此她也陪同上前,原本是男性綠委邱志偉、賴瑞隆在她旁邊,後來有另一名國民黨的男委員也站到自己的身旁。
林月琴說,當下她並無做出任何動作與拉扯,結果陳玉珍馬上把自己抱起來摔在地板上,因此她心有餘悸地立即向陳反應,「為什麼要用這樣很大的暴力對待人家?」;隨後,兩人推擠拉扯時,自己差點又跌下主席台,後來陳乾脆就用腳踹了她!
林月琴透露,這兩天她都在養傷,當天也有去就醫,手臂、手指都有挫傷,但整體的身體狀態仍然不是很好,因此延後到今日才提告;事發後,許多曾服務兒少團體夥伴都跟她說,「月琴姊,遇到兒少暴力要勇敢站出來,妳一直說妳是我們的靠山,當妳受到暴力時,妳不會退縮,而且要以告止暴嗎?」
因此,林月琴強調,儘管今天身體很不舒服,後(11)日還要再去就醫,但為了維護下一代而站出來,要制止這樣的暴力,盼未來勿在立院如此暴力相向,她自己再次觀看被重摔與狠踢的影片時,都會膽戰心驚,希望今日站出來終止這樣的狀況,畢竟議事攻防也不應如此暴力相向,傷害他人,期盼「以告止暴」,終止國會暴力!
對此,陳玉珍回應,請教林月琴,「對於我把你抱開後,妳對我所做的拉扯攻擊扯破我衣服的行為,以及對(藍委)翁曉玲所做的暴力攻擊行為,就是妳想跟下一代講的『是國家的立法委員都不被允許使用任何暴力攻擊行為嗎?』」
國民黨金門立委陳玉珍。(圖/陳玉珍國會辦公室提供)陳玉珍強調,她也會委任律師,提出所有整件事情發生過程的影像,還原事實發生前後的全部真相,不會讓民進黨斷章取義,不會讓民進黨只截取片段,相信司法會做出公正的判決!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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