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今日報導稱,柯文哲在台北市長卸任前10天帶著許芷瑜、陳智菡等人到新加坡考察,當時沈慶京也帶著財務助理黃婕穎到新加坡,疑似在海外交付賄款,而且在回台後橘子還用ATM存了大筆現金。
「羈押柯文哲有雙保險」,黃帝穎今天說到,柯文哲帳房橘子潛逃,是柯文哲被羈押的致命事由,也成為羈押柯文哲的雙保險。第一階段,京華城弊案起訴後向合議庭主張接押柯文哲。刑事訴訟法規定,審判中羈押期限最長35個月。
第二階段,黃帝穎表示,如過合議庭未裁定接押柯文哲,檢方仍可以同樣與沈慶京相關的百億元魚果市場招標案,或另三大案,以柯文哲帳房橘子潛逃等理由,另案向強制處分庭聲請羈押,「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中羈押,最長4個月」。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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