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逾期為繳,最高可罰3000元罰緩。(圖/交通部公路局)今(12/31)不僅是跨年,也是汽燃費補繳費的最後一天!若沒有在期限內繳交,將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緩300~3000元,後續還將送行政法院強制執行。自用汽車及機車汽燃費於每年7月開徵,由各監理機關定期發單徵收;營業車則是每年3、6、9、12月分季開徵,公路局提醒,車主如果未在期限內繳費,將會收到監理機關寄的「催繳通知書」。
公路局提醒汽燃費繳費期限只到12/31。(圖/翻攝自臉書@公路局:公路人)
交通部公路局提供「4種」繳納汽燃費的方法:
監理站服務網(點一下即可進入網頁)
網路:
- ★監理服務App
- ★街口支付、悠遊付
- ★一卡通Money、元大銀行App、永豐銀行App 、橘子支付App、嗶嗶繳App、蝦皮App
臨櫃:
- ★持紙本繳納通知書,請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或駐各區監理所(站)代收公庫繳納。
電話語音轉帳:
★服務專線: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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